溧水区人民医院新大楼气体灭火系统维护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为确保医院新大楼消防气体灭火系统气瓶罐处于完整、有效状态,满足相关要求。 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市场调研。
一、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此项目相关的特定资质要求: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含)以上。
二、服务内容
医院新大楼信息中心机房和地下室气体灭火设备气瓶罐检测与七氟丙烷气体、氮气气体补充装:
1. 目前我院新大楼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气瓶罐
位置 | 规格型号 | 充装量(KG) | 数量 | 总充装量(KG) |
4楼信息科机房 | QMP 90 /2.5 | 89 | 3 | 267 |
1楼UPS间 | QMP 90 /2.5 | 85 | 1 | 85 |
地下室1层 | QMP 120 /4.2 | 90 | 15 | 1350 |
地下室2层 | QMP 120 /2.5 | 84 | 3 | 252 |
地下室2层 | QMP 120 /2.5 | 106 | 1 | 106 |
氮气气体充装 |
地下室1层(氮气) | QQP4/6 | 5 | 2 | 10 |
2.气体灭火钢瓶的检验;所有瓶组密封性能试验;七氟丙烷灭火剂的增补。
三、服务标准及要求
1. 依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对钢瓶的检验出具有效的检验报告。
2. 保证系统正常工作,满足现行消防规范的要求。
四、预估服务费用
费用含钢瓶检验费、瓶组密封性能试验费、补充七氟丙烷灭火剂(满足规范要求)、拆装费、运输费等其它应该包含的所有一切费用。
五、登记时间及方式
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4日(正常工作日8:00-11:00;14:00-17:00),凡参加此次报名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上纸质版证明材料原件、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复印件到门诊楼1楼西侧安保科报名登记,逾期不予接收。
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单位: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崇文路86号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025-56232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