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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公务用车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 时间:2022-06-14 16:21:45 浏览次数:
2022-06-14 16:21:45832次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物资采购管理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公务用车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事宜,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公务用车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LSRY-ZB2022-Z005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下一轮省和/或市和/或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招标完成之日止。(注:1.本轮江苏省省级及南京市市级以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是2020-2022年度2.如果中标供应商不在下一轮《江苏省省级及南京市市级以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中标供应商目录内,则合作协议自动终止。

中标供应商:2名

二、最高限价: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三、基本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汽车维修二类及以上资质;

2020-2022年度《江苏省省级及南京市市级以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中标供应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3.其他资格条件: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报名及投标文件接

报名:请在2022年625日(周六)11:30前,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电子档发送至168673332@qq.com完成报名,报名文件命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625日(周六)11:30  

投标文件接收:南京市溧水区崇文路86号溧水区民医院6号楼物资采购管理中心冯老师025-56232023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 投标文件胶装并密封,标注页码、目录页,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封面信息至少包含项目编号及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

2. 一次报价单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二次磋商报价单签字盖章用信封密封好,携带至开标现场。信封注明:公司名及项目名称。

五、开(评)标时间及方式

开标时间:2022627(周一)15:00

开标方式腾讯视频线上会议。腾讯会议号在开标前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通畅。

六、诚实信用

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供应商不得以向溧水人民医院工作人员、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谈判、评审纪律,扰乱谈判、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七、公告期限: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本项目如有变动,将在溧水区人民医院官网上另行通知。

 

 附件:

LSRY-ZB2022-Z005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公务用车维修项目采购文件20220614(根据集体讨论意见修改后、按审计意见修改后).docx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

2022年6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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