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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LSRY-ZB2025-S010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各供应商: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物资采购与管理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就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LSRY-ZB2025-S010 1.2.项目名称: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磋商采购。共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直接装订在招标文件内,第二轮最终报价单,请供应商提前加盖公章,资质复审通过后,由采购方收取二轮最终报价单。 1.4.综合单价合计最高限价:详见《采购需求》 1.5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采购人与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合同,如考核未合格,采购人有权不再与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请在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23日17:30前,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以Word或PDF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168673332@qq.com完成报名,邮件名称及报名文件均命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资质审核无误,将磋商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请注意查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与本项目有关的特定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含充装)企业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气瓶充装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危化品运输许可证、运送人员具备危化品运输相关资质;如投标人自身不具备相关运输资质,须提供与承运单位签署的有效委托运输协议,承运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危化品运输许可证、运送人员具备危化品运输相关资质。
(二)下列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投标文件及样品接收、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标注页码、目录页、评分索引页、资质索引页、一式四份(一正三副) 投标文件及样品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9月28日9:30(请于9:30前到场签到,过时取消资格)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溧水区人民医院行政楼(5号楼)5楼会议室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事宜咨询电话:025-56232023 秦老师(采购中心) 项目需求事宜:025-56232024 王主任(临床医学工程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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