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医院概况 党建工作 教学科研 医院文化 护理园地 健康教育 采购中心 人力资源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采购中心 > 招标公告

采购中心

招标公告

超声医学科便携式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时间:2026-07-13 16:19:52 浏览次数:
2026-07-13 16:19:520次

南京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南京永信”)受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超声医学科便携式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1项目编号:YXZC-G2026-033

2、项目名称:超声医学科便携式超声诊断仪采购

3、项目预算金额:60万元

4、项目最高限价:5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5、采购需求:超声医学科便携式超声诊断仪1台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个月内

7、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7.1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成立不足一个月无须提供)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足一个月无须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2特定资质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为生产企业,则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8、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9、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1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盖章版PDF格式、U盘形式,文件名称需注明公司名称和项目名称,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12、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的单位于2026年07月14日-2026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至南京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9号招标办公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供应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为生产企业,则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13、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6年08月03日下午2:0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0803日下午2:3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7号会议室

14、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开始时间:20260803日下午2: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7号会议室

15、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名  称: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25-56232160

16、南京永信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春燕

联系电话:025—56228353 

联系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9号招标办公室


上一篇:LSRY-ZB2026-S010疼痛科射频治疗仪项目采购公告
下一篇:返回列表

Copyright © 2017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崇文路86号 邮编211200 苏ICP备18065450号-1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崇文路86号 邮编211200

Copyright © 2018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 苏ICP备180654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