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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作者: 时间:2018-07-20 浏览次数:
2018-07-20946次

                                                     溧水区人民医院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溧水分院现就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项目编号:lsry-yj2018-26

2.项目名称:消防系统维保服务

3.维保期限:一年

4.预算:    42000元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5.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5.2 具有消防设备设施服务的相关资质

5.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报价,采用人民币。

7.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本。

8、评审与成交标准

评审,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成交标准:2轮报价,符合条件低价中标.

9.报名:地点: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门诊三楼采购办

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7.27

        联系人:任先生  电话:56232023

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专业资质

10.提交响应性文件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11.咨询:总务科:荚科长:56232066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溧水分院

2018.7.20

 文件下载:

lsry-yj2018-26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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