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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建设

政策法规

溧水区卫计系统从业人员“十条禁令”
作者: 时间:2018-07-05 14:14:33 浏览次数:
2018-07-05 14:14:331238次

1.  严禁使用服务禁语。

2.  严禁在诊疗场所吸烟、打牌、聊天、玩手机、炒股。

3.  严禁酒后上岗。

4.  严禁与患方发横语言、肢体冲突。

5.  严禁诊疗过程中违规违章操作。

6.  严禁泄露患者隐私。

7.  严禁开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

8.  严禁瞒报、迟报、谎报突发事件、重大事故。

9.  严禁违规收费。

10.严禁收受红包、回扣和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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